关于2021年度市中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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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1日在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张华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高质高效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区委审计委员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预算执行及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情况汇报,对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高质量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区委主要领导在2022年度第二次区委审计委员会上强调,“以创新谋突破,做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要及时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整改见人见事见物、见制度见实效”。根据区委审计委员会研究的意见,区政府主要领导于9月27日主持召开全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并多次就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作出批示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多次调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形成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合力,提升了审计整改质效。
(一)审计部门强化督促检查责任。审计部门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抓实审计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向30多家区直部门单位和17个街道办事处印发整改通知,开展现场跟踪督查和整改“回头看”,推动整改成效全面提升;编制《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常见问题防范清单》,区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印发全区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学习借鉴、自查自纠、举一反三,避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
(二)被审计单位扛实整改主体责任。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对需分阶段或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紧抓不放、扎实推进,持续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截至目前,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3个问题,已整改61个,整改率达到96.83%,其他2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294.69万元;形成强化实有资金账户管理、办公用房大中型修缮等6个专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审计专报做出批示7次,根据审计建议,各部门单位已制定完善行业规范等相关制度办法27项,正在制定制度1项,移交审计线索3个。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问题。区财政局已按财政收付实现制改革要求进行财务核算,解决了结转资金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各部门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已由区财政局收回。
2.关于预算编制数据公开有误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已修改预算公开文件并进行替换,已采取措施规范公开数据审核工作。
3.关于预算刚性约束不强问题。兴隆街道办事处已召回在兴隆派出所工作的10名劳务派遣人员,由街道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并加强日常管理考核。
4.关于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已督促项目实施单位、科室加快项目进度,加快资金拨付。截至目前,已完成支出25.61万元,区财政局收回40.31万元。
5.关于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自然资源局、陡沟街道办事处分别对涉及的22个项目进行了梳理,区财政局加大了资金收回力度,各预算单位通过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科学编制预算等措施,使预算执行率得到有效提高。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不严的整改情况
1.关于银行账户未按规定注销问题。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兴隆街道办事处、党家街道办事处已按规定完成账户注销和余额清零工作。
2.关于违反规定进行资金支付问题。陡沟街道办事处玉符河流转费、北桥工作队相关业务统一由项目指挥部负责管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项目指挥部。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已将结余资金135.75万元交回区财政局。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已与片区指挥部和济南市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调,项目资金由相关部门直接拨付到片区指挥部账户管理。党家街道办事处采取措施加大对财政性资金和实有资金账户的管理力度,杜绝违规支付问题。七贤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重点项目资金直接进入七贤项目指挥部银行账户,确保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
三、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项目资金支付投入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1.奖补资金支付不及时问题。区水务局因长期未获得济南市黄标车奖补车辆信息计划名单,上级拨付的10.46万元已上缴区财政。
2.项目推进和资金投入进展慢问题。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云”平台板块已完成升级改造,正在录入相关信息。
(二)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不强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资金超过两年以上连续结转问题。区财政局正会同舜耕街道办事处、党家街道办事处、陡沟街道办事处对涉及的项目资金逐一甄别、统一收回。
2.关于形成结余沉淀资金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已于2022年9月15日将110.44万元沉淀资金上缴财政专户。
(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关于绩效评价结果质量不高问题。区城管局、兴隆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对项目绩效运行信息的跟踪监控,提高绩效目标的执行率,保证绩效自评信息的准确性。
2.关于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确问题。区司法局重新完善并细化了绩效目标。
3.关于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问题。区发展改革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已对项目进行了评级。陡沟街道办事处采取措施把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和执行全过程。
4.关于项目库未实现常态开放和动态管理问题。区财政局已将全部预算项目纳入项目库,项目库模块已实现了常态化开放和动态管理。
四、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固定资产长期闲置问题。区投资促进局和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原区社区教育中心)已对相关资产进行了梳理,调拨用于社区建设。
2.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按规定对相关固定资产予以入账处置。
3.关于未将购置资产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区司法局已制定措施严格按照规定将资产购置项目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对于临时增加的预算及时进行申请调整,确保做到无预算不支出。
4.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区文化和旅游局已按规定将涉及车辆作报废处置。针对兴隆街道办事处车辆无法办理固定资产处置手续的问题,已移送区财政局依法处理。
5.关于未按规定计提累计折旧问题。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已按规定计提公共设施累计折旧。
(二)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在委托采购代理协议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问题。区城管局成立了内审工作组,建立了合同审核工作制度,对重大事项的合同签订及合同内容等方面加强了监督管理。后期签订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已全部整改。
2.关于政府采购验收程序不规范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已修订完善了《市中区卫健局政府采购流程》,规范了采购行为。兴隆街道办事处已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明确、规范决策会议程序,形成完备的会议纪要。
3.关于未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问题。区城管局已就该问题进行了通报,在财力和管理要求允许的条件下采购部分新能源车辆。
五、重点项目开展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部分建设项目监管不严格不到位问题。区发展改革局给各相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项目信息录入的通知》,并已督促完成整改。
2.关于开工建设时未取得初设概算批复手续问题。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已说明原因并采取措施,确保今后将严格按照新开工项目的管理要求,按程序完成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等相关手续。
3.开工建设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问题。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采取措施确保今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开工程序,及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
4.关于个别项目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问题。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取措施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保证项目按期完成。
5.关于竣工验收资料不规范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对5个存在问题的项目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区城管局在局党组会和办公会上对问题进行了通报,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杜绝今后此类问题发生。
(二)部分专项资金管理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向个人账户支付工作经费问题。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已停止向个人账户拨付财政资金,在社区可以办理合法的对公账户前,暂采取社区到街道财政办公室直接报账的方式。七贤街道办事处启用农商银行账户对七贤村往来资金进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关于普查预算编制不准确,差异较大问题。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七贤街道办事处、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已采取措施规范普查员选调,严控开支标准和支出范围。
3.关于人员补贴发放范围差异过大问题。区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普查工作任务出台相关制度规范标准要求。
六、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违规或变相保留公务用车的整改情况
关于长期租用社会车辆用于日常公务问题。兴隆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已说明客观情况,采取措施规范租车事项,杜绝再次出现变相保留公车行为。
(二)“三公经费”等支出管理不严的整改情况
1.关于无年度培训计划支付培训费问题。兴隆街道办事处采取措施加强培训计划管理,按要求及时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培训项目的监督。
2.关于超预算支出培训费问题。区城管局已督促相关业务科室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及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活动,明确财务科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3.关于差旅费、培训费审批手续不规范问题。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司法局采取加强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细化出差费用明细方案、明确公务接待清单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4.关于15人会议在定点酒店召开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已修订完善《市中区卫健局经费支出流程》,严格会议费报销。
5.关于“三公经费”未按30%目标压减到位问题。区卫生健康局今后将从预算层面压减公务经费支出规模。
(三)贯彻“非危不修、非危不建”要求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关于无危房鉴定和未办理大修备案手续情况下进行大型修缮问题。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相关维修管理办法,完善制度约束,规范全区办公业务用房大型修缮管理。
七、内控制度建设及网络安全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尾款问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完善支付程序,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类款项,防范财务风险。
2.关于法律服务合同订立存在风险问题。区司法局组织领导班子及相关业务科室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严格按要求规范合同签订工作,确保合同履行无风险。
3.关于采购渠道和手续落实不严格问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财政规定方式购买公务机票。区卫生健康局已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支出流程》等制度,规范资金支付程序。
4.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兴隆街道办事处已清理整改完毕。区城管局往来款长期挂账由于历史原因,情况较为复杂,剩余418.17万元往来款预计2023年底清理完毕。
5.关于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区城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兴隆街道办事处已通过出台制度、规范发放手续、建立食堂台账等方式完成整改。
(二)未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整改情况
关于存在网络安全隐患问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切实履行责任,已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了网络安全责任主体。
八、正在整改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目前,尚有2个问题正在整改,主要是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涉及区城管局、舜耕街道办事处、党家街道办事处、陡沟街道办事处等4家单位。对此,审计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全面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落实:一是继续加强督促整改。督促并指导尚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加大力度,严格落实整改销号,确保真正整改到位。二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适时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持续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推动健全完善整改协调机制,形成整改合力,提高审计监督成效。三是依法依规做好公开。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以公开促进整改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主动适应审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品质强区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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