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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耕街道办事处舜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须知
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舜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2025-04-27

舜耕街道办事处舜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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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就诊流程

(一)分诊

门诊服务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帮助病人正确选科,应做到非传染病与传染病分开,防止门诊范围内的交叉感染,从而提高门诊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挂号

1.门规病人就诊时必须至收费室取病历本。

2.凡就诊病人应持门诊病历就诊。

(三)候诊

1.病人取病历本后到相应诊室候诊。

2.对病情较重较急的病人及时安排优先就诊,回答病人提出的相关问题,需进行特殊检查或转院的病人进行指导和处理帮助,对可疑传染病人采取及时措施,对病人进行健康宣教、保持门诊环境的有序、安静和卫生。

(四)就诊

1.诊室要求每位医师每次就诊一位病人,允许一位家属陪同,其他病人不得入内。

2.医师接待病人前以及诊治完每一门诊病人后都要洗手;要耐心听取病人的病史陈诉和进行认真的体检,必要时作相应的检验和特殊检查。

3.医师根据病情和检查作出初步诊断;要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做到简明扼要、明确清楚、内容规范、项目齐全。

4.医师提出的治疗意见应向病人清楚而如实地说明,在征得病人同意后才能予以治疗(包括手术),或开出处方到药房取药,或到药店购药。

5.医师对疾病诊断有疑问,可嘱病人复诊复查,或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直至转科转院。

6.凡病情复杂或较重,门诊难以作出有效处理者,应建议其转诊至上级医院。

7.凡需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者,应由办公室统一盖章,以保持诊断书的严肃性。

(五)医技科室检查和治疗

1.凡需要作化验检查、放射超声影像检查、心电检查、门诊小手术、注射、清创换药等检查治疗时,医师必须开出检查或治疗申请单。

2.医师应嘱咐检查或治疗前的准备及注意事项,对个别要预约登记者应予说明,并告诉上述检查单的报告出具时间和取单地点、手续等。

(六)取药

1.门诊医师必须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处方内容齐全,书写端正清楚,不得涂改(有涂改时医师要在涂改处签字)。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凡毒、麻、限剧药物处方要严格按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和麻醉药管理办法执行。门诊医师要嘱告病人所开处方药物内容和用途。

3.药剂科发药前要认真查对,并向病人说明用法和注意事项。

(七)离院、留院观察或转院

1.病人经诊治后,大多数人取药后离院回家,但病情较重或诊断不明需进一步观察病情变化者,可根据病情情况,作出转诊至上级医院的处理决定。

2.对应转院治疗者,要开具转院意见书,并提出转向何院的建议。

二、就诊期间应知晓的注意事项

为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温馨提示如下:

1.门诊实施实名就诊,并提供一周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就诊前需做预检分诊:出示健康码或行程码、测量体温、填写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请主动告知现场医务人员,并听从指引到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请勿佩戴带阀门的口罩)。

3.在排队、候诊等过程中,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聚集、不交谈。

4.严格遵守“一人一诊一室”,限一患一陪同。

五、就诊期间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一)就诊期间您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知晓就诊医生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2.在就诊过程中拥有隐私保护权。

3.有权了解诊疗方案、参与诊疗过程决策及拒绝或终止治疗。

4.如果对诊疗过程有意见或建议,您可以去医务科反映。

(二)就诊期间您需承担以下义务

1.请您提供正确的个人身份、疾病及诊疗相关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与事实相悖的信息,否则,医务人员无法对您进行正确的诊治,并可能致严重不良后果。

2.进入医院请全程规范戴好口罩,保持一米间距,避免人员聚集。为保特良好的就医环境,请您不要在大厅、候诊区、走廊、诊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瓜皮纸屑,不要大声喧哗,自觉遵守就诊秩序,保持安静,依序就诊。

3.请您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不要让不熟悉的人保管物品或代办交款手续,不要相信医托,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4.请配合医生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的治疗计划,按时复诊。当拒绝治疗或不遵从指导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5.请爱护医院财物,无故损坏需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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