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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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市中政发〔2021〕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鲁司〔2020〕66号)规定,我区对2021年10月20日前公布实施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的1件,现予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有效期 | 登记号 |
1 | 济南市市中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办法 | 市中财字〔2016〕72号 | 2021年12月12日 | SZDR-2017-0100001 |
2 | 济南市市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债管理办法 | 市中农字〔2021〕1 号 | 2026年2月19日 | SZDR-2021-0150001 |
(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登记号 |
1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市中政发〔2017〕9号 | SZDR-2017-001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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