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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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
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中政办字〔2024〕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联系电话:区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0531-67987511)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
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切实以体育智、以体育心,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5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立足时代需求,更新教育理念,深化教学改革,推动学校体育同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同广大学生对优质丰富体育资源的期盼相契合,同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相匹配。
(二)补齐短板,特色引领。补齐师资、场馆、器材等短板,促进学校体育均衡发展。坚持整体推进与典型引领相结合,鼓励特色发展。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发展新局面。
(三)教学相长,协同育人。深化体教融合,健全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升体育教师教学能力和训练水平,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教学、训练、竞赛体系普遍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明显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具有市中区特色的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学校体育体系。
四、主要措施
(一)实施体育教学改革行动。
1.增加体育课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课程标准,优化学校课程方案,调整课程设置比例,切实保障体育课时。统筹安排学校体育课,采用多样化组织形式,逐步增加体育课时。小学阶段试点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列入校本课程计划。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不少于1.5小时,其中中等强度及以上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落实体育家庭作业制度,保障学生每天校外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幼儿园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2.创新体育教学。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培养运动兴趣和终身锻炼习惯为导向,因地制宜设立丰富系统的体育课程,完善“基本运动技能+体能+健康教育+专项运动技能+跨学科主题学习”体育教学模式,聚焦落实“教会、勤练、常赛”要求,注重“学、练、赛、评”一体化教学,帮助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运动技能。开展线上线下、室内室外、校内校外体育教学研究,提升教学质量。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引领,重视育体与育心、充分体现体育的健身育人本质特征。强化政策引领,优化专项指导,落实体育中考项目教学。(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3.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学校要坚持以“健康第一”为引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要求,定期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进行全面检查,组织中小学生阳光体测班级联赛,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监测。坚持整体推进、分类干预的机制,实现全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共同提升的整体目标。(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4.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加强体育与健康教育的融合,开展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传染病预防与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课程。组织集趣味性、参与性、竞争性为一体的体育锻炼活动,改善学生情绪问题,提高学生注意力,减少压力和焦虑。发挥学校体育综合育人作用,重视培养学生规则意识、集体主义精神和意志品质,提升学生创造力、执行力和应变力,造就健康人格。(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
(二)实施师资队伍提升行动。
1.配齐配强体育师资。加大力度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力量,未配齐的学校,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体育教师。在各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的制度。推动以政府购买服务、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的方式向中小学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实施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通过“国培计划”等加大对薄弱学校体育教师的培训力度,支持体育教师海外研修访学。(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提升体育教师素质。加强师德建设,增强体育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加强新任体育教师培训,每年开展体育教师全员培训。每年举办一次体育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展示活动,定期举办体育优质课评比展示活动,组织青年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强化教研水平和科研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和专业素质。大力推动体育学科导师团队、体育教师工作坊、体育名师工作室、体育名师名教练教学研讨帮教等评选活动,引导和带动区域体育教师成长发展。(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3.保障体育教师待遇。进一步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体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将长期带专业团队训练、比赛、活动,并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体育教师,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工作量。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参加教育或体育部门组织的体育赛事成绩、基本功比赛成绩视同体育教师教学成果,在参加教学科研工作评定、职务职称晋升评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保证体育在全区教学成果评定中占有一定比例。落实相关文件规定,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体育装备。(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实施体育品牌建设行动。
1.推广阳光体育品牌建设。立足“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统筹全区体育特色项目布局。坚持整体推进与典型引领相结合,鼓励特色发展。加强学生中华传统体育教育,为全面培养“身心两健、气质独特、心系家国、放眼世界”的市中学子奠定基础。(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2.畅通人才培养渠道。探索建立优秀体育人才招生、训练、培养“一条龙”体系,由小学、初中结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开展优秀体育人才集中培养试点工作;鼓励区域内统筹协调师资、场地、生源,组成特色项目联盟;鼓励学校与体校、高校、社会体育俱乐部等加强合作,共同开展体育教学、训练,共建高水平运动队。遴选部分学校进行校园田径、足球、篮球、游泳项目试点,探索建设“特色学校”,以足球为龙头带动其他项目发展。(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3.完善体育竞赛体系。确立全区各中小学“1+N”业余体育训练模式(“1”为田径,“N”为其他项目),因地制宜建立特色项目运动队。完善教学、训练、竞赛体系,组织面向人人、扎根校园的体育班级联赛。完善区、校、班级竞赛体系,科学谋划体教融合的区级体育联赛,打造“校校有队、项项有队、周周有赛、人人参与”的学校体育新样态,带动全区学校体育全要素、全项目、全学段特色发展。(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四)落实体育评价改革行动。
1.健全体育考试制度。学校要积极落实体育考试项目的教学和锻炼,将学生参与体育活动和竞赛情况、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情况定期向家长反馈。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日常体育锻炼、体能测试、兴趣性运动技能等维度,构建“知识、能力、行为、健康”四位一体的体育教育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学生进行身心健康评价。围绕济南市初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有关要求,完善中学阶段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方法,发挥中考体育“指挥棒”导向作用。(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2.完善学校评价考核。加强学校体育教学质量监测,认真落实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将体育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学校办学评价的重要内容,以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学校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指标。学校不认真履行体育工作职责,未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标准且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下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五)实施体育设施达标行动。
1.强化经费保障。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备等工作,为学校体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加强场地器材建设。以配齐用好满足体育教学需求的场馆设施和器材设备为目标,新建学校按照标准配套建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不达标的学校通过改造、共享等措施满足学校体育教学需求;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按照“一校一策”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室内游泳设施。城市和社区新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推进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统筹利用学校和社会体育设施,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优化中小学课后服务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体育局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体育工作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职能保障资金投入、配备充足师资、推进体教融合,全面深化学校体育改革。
(二)强化机制保障。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协同合作、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发展机制,促进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区教育体育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制定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完善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交流学校体育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传播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加大学校体育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体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
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5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全学段、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学校美育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机制和评价体系,美育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具有市中特色的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学校美育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美育教学改革行动。
1.落实美育课程标准要求。学校美育课程建设要以艺术课程为重要载体,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小学每周不少于4节,初中每周不少于2节。学前教育要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将美育渗透于幼儿园一日活动中。(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2.丰富美育课程设置。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围绕课程目标,建设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的美育课程体系。各中小学校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课程。鼓励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突出市中地域文化优势,开发以老商埠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地方美育课程和校本美育课程。鼓励学校到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进行现场教学。鼓励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普惠性美育课后服务课程。(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
3.推动美育学科融合。充分发挥协同育人功能,整合运用各学科蕴含的美育资源,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教科研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有机融合,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4.创新美育教学。加强美育教学研究,推行全区中小学校美育教学集体备课制度,探索小学、初中美育教师一体化教研机制。加强美育教育科研工作,在区教育科研项目中设立专项美育研究课题,提升美育教师科研能力。定期开展美育优质课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高质量的美育精品课程。各学校要将核心素养培养贯穿艺术教学全过程,围绕“教会、勤练、常展”,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艺术课程教学模式。开展新课标系列研训活动,改革课堂教学,帮助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二)开展美育特色品牌行动。
1.创建美育特色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在“一校艺品”基础上,统筹美育特色项目布局,引导学校通过实施美育教育,着力提升学生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构筑具有较高审美品质的校园育人环境。在全区范围内培育一批美育特色学校,发挥优质学校引领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区中小学校美育工作。(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2.创建美育活动品牌。广泛开展群体性展示交流,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区、校、班级三级展演体系,打造一批有影响、可持续的美育活动品牌。每年开展区级中小学生(班级)文化艺术节活动,打造面向人人的美育实践活动品牌。每年举办一届区级综合性艺术展演,以“艺术周”的形式打造高水平艺术活动展示品牌。持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形成每年惠及全区中小学生的活动品牌。实施文化艺术名家走进城郊中小学校园行动,打造美育浸润行动品牌。利用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开展美育德育实践活动,打造美育德育活动品牌。(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
3.创建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各学校进一步组建丰富多彩的学生艺术团和艺术社团,配备指导教师和场地,落实活动经费,保障艺术团排练、演出、学习等活动的开展。重点培育一批在省、市有影响力的中小学合唱团、舞蹈团、管乐团、民乐团、戏剧团和艺术实践工作坊等高水平艺术团。建立艺术社团定期展演制度,促进交流提高。探索建立区高水平艺术团评价机制,推动社团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三)开展美育教师素质提升行动。
1.配齐配强美育师资。结合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兼职人员、购买社会服务、与专业机构合作等方式,缓解美育教师不足压力。在配齐美育教师的基础上,确保美育课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教师来教授。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开展美育教育教学服务,或聘请优秀文艺工作者等到学校兼任美育教师。建立城乡学校美育资源点对点帮扶机制,加大对美育基础薄弱学校的帮扶力度。(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提高美育教师综合素质。完善美育教师聘用制度,从源头提升美育教师素质。每年组织有针对性、实用性、高水平、高品质的美育教师培训,通过“美育经纬名师”培养计划、骨干团队走进艺术院校研训等方式,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定期举行美育教学基本功大比武活动,以赛促练,强师赋能。(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3.保障美育教师待遇。各学校要科学核定美育教师工作量,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展和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展演成绩、基本功展示成绩视同美育教师教学成果,在参加教学科研工作评定、职务职称晋升评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开展美育场地器材保障行动。各学校按标准配建美育场地设施,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共享、校内功能教室改造等多种方式,加强条件薄弱学校美育场地设施建设。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配齐配好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统筹社会美育资源进校园,形成校内外美育资源有效协同机制。推进公共文化项目服务学校美育教学,将城市和社区新建文化艺术项目优先建在学校及其周边,推动剧院、美术馆、博物馆等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免费或优惠向学校和学生开放,共建共享美育场馆。(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
(五)开展美育评价改革攻坚行动。
1.改革美育考试制度。推进学校美育评价改革,将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等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健全中小学校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将测评结果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区艺术素质测评随机抽测复核机制。自2022年秋季学期七年级学生开始,将艺术科目考核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2.强化美育考核评价。每年定期进行美育工作督导,把学校美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学校,按规定对学校负责人予以问责。(牵头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体育局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牵头做好学校美育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美育工作的指导,提供资金、师资、场馆、设备等支持。各学校要重视美育工作,优化美育课程体系建设,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二)强化机制保障。区教育体育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完善学校美育工作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助力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学校美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打造具有市中特色的美育工作品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学校美育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家长对美育的重视程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