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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113701037059525546-A/2022-3798670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市中政字〔2022〕48号
市中区政府办公室
2022-11-02
2022-11-02
有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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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鲁司〔2020〕66号)规定,我区对2022年11月1日前公布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予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有效期

登记号

1

济南市市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债管理办法

市中农字

〔2021〕1号

2026年2月19日

SZDR-2021-0150001

2

济南市市中区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市中财字

〔2021〕89号

2023 年11月30日

SZDR-2021-0090001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doc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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