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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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2020年12月11日,市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通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对部分市级行政权力调整下放。
二、决策依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和我区工作实际。
三、出台目的
及时做好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在我区的衔接落实工作。
四、重要举措
(一)主动对接市级实施主体。各承接部门主动对接市级实施主体,做好承接事项服务指南、操作流程、信息系统、业务手册等交接工作,确保顺利承接并及时实施。
(二)着力提高工作效能。各承接部门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率,保障行政权力顺畅运行,方便居民群众办理。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承接部门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对调整事项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要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联系人: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吴军磊,8207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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