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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济南市市中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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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政府办公室
2022-12-23

专家解读《济南市市中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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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介绍:丁庆建,男,山东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运动康复专业,西澳大利亚大学访问学者。长期从事运动康复、运动训练、体卫融合、大健康方向的教学和研究。山东大学运动表现和机能评价大数据实验室主任、山东大学智慧健身创新中心副主任,山东省医养健康智库成员,山东省体卫融合工作推进成员,山东省体卫融合专家库成员,山东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规划组成员,北陆第八基地新兵训练指导。参与《济南市市中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专家论证。

山东大学副教授丁庆建就《实施细则》(试行)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细则》(试行)的起草过程。

答:为规范全民健身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市中区教育体育自2022年4月开始起草工作,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体育场馆运营办法》、《济南市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市中区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评估、确认,制定本实施细则。2022年6月作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报区政府审议通过,2022年7月18-8月19日,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同时征求17个街道办事处意见,未收到相关有效意见和建议;9月27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文件进行了修改;10月17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并确定;10月21日,授权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风险评估会议,对《实施细则》进行了评估;10月25日,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实施细则》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1月4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11月24日,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

问:如何维护管理全民健身设施?

答:接收全民健身设施的组织和单位(以下简称“受赠单位”),是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的主管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签订《市中区全民健身设施捐赠协议》,负责辖区内全民健身设施的日常管理,对配建在本组织和单位所辖区域内的全民健身设施进行登记建档,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和公益性。建立使用、维护、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配备管理人员,对全民健身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定期向区教育体育局报告日常维护管理情况,接受体育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监督,承担相应安全责任。指导居民正确使用健身器材,避免造成人身伤害。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细则》(试行)的主要内容。

答:《实施细则》共六章二十九条规定,主要包括:第一部分是总则。主要内容是制定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等。第二部分是配置与建设。主要内容是全民健身设施申请原则。明确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场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安装的器材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采购且采购的器材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和要求。第三部分是管理与维护。主要内容是全健身设施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体育主管部门、接收全民健身设施的组织和单位的主要职责;明确器材巡检、器材维修、器材拆除方法步骤;明确受赠单位要充分利用全民健身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健身等活动,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积极分子的作用,对健身者进行科学指导。第四部分是开放与经营。主要内容是明确政府投资的全民健身多功能运动场地开放时间,细化对政府投资兴建的全民健身多功能运动场地运营管理机构开放和运营的具体要求。第五部分是法律责任。明确受赠单位、器械供应商、使用者的法律责任。第六部分是附则。

问:制定《实施细则》(试行)有何意义?

答:为落实新时期国家关于全民健身设施健身管理工作的新要求、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市中区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的科学管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解决市中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管理现有规章、规范性文件权威性不足、指导性不够、约束性不强等问题,切实加强市中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确保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使用效率和使用安全,保障全民健身活动有序开展而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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