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任务目标立项督查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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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任务目标立项督查情况的汇报”议题的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市中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并对社会公布。为全面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对报告中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和为民办20件实事进行了分解立项。
区“两会”闭幕后,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立即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分解立项,在先后3轮征求相关责任单位和区政府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对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年度任务目标立项督查的通知(审议稿)》,提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主要框架内容
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任务目标,从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以及全力推进活力市中、创新市中、宜居市中、数字市中、幸福市中、文化市中、生态市中和平安市中建设等九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分解,并确定了牵头领导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共计110项。
议题内容主要包括:2023年年度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立项表、2023年为民办20件实事责任分解表、2023年年度工作任务落实计划表、2023年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表。同时,对各责任单位承担的任务进行了详细分解,并对每月、每季度如何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将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及时通报各单位落实情况,重大事项一事一通报,完成的事项第一时间通报,为民办20件实事完成情况一月一通报,整体工作推进情况一季度一通报。
四、需要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对《政府工作报告》年度任务目标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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