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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年度任务目标立项督查的通知
113701037059525546-A/2023-5409596
政务督查
市中政办发〔2023〕1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3-01-18
2023-01-18
有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年度任务目标立项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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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年度任务目标立项督查的通知

市中政办发〔2023〕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面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的落实,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以下简称“督查室”)对报告中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和为民办20件实事进行了分解立项(见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细化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的落实工作,对所承担的任务逐项、逐条分解细化,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明确季度目标及月份推进计划。相关工作分解落实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2023年年度工作任务落实计划表》(见附件3),于2月15日前报督查室。督查室将对上报计划进行汇总,建立台账,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督查。

二、科学规划,统筹推进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抓好工作落实,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按照一月一报的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将每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等)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2023年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表》(见附件4)报督查室。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督查室要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各单位落实情况,重大事项一事一通报,完成的事项第一时间通报,为民办20件实事完成情况一月一通报,整体工作推进情况一季度一通报。

 

附件1:2023年年度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立项表.docx

附件2:2023年为民办20件实事责任分解表.docx

附件3:2023年年度工作任务落实计划表.docx

附件4:2023年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表.docx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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