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 2025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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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兴隆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街道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决策、规范执法、责任压实、能力提升等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街道始终坚持党工委对法治建设的核心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街道总体工作部署和年度绩效考核,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动态调整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组建由党工委委员、人大委员联络室主任、政法委员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年初制定《兴隆街道 2025 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核心任务、责任清单与完成时限,全年召开专题党委会、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法治宣传、矛盾化解、执法协调等重点问题,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履职年度报告和公开制度,形成 “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村居全覆盖” 的闭环工作格局,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规范决策机制,提升依法决策工作水平
健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全年执行 “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事项 2 项,合法性审查率 100%,从源头防范决策风险。聚焦行政检查配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四大重点领域,建立 “党组领导、部门联动、网格落实” 工作机制,细化任务清单、压实责任链条。全年组织领导干部专题法治培训、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切实增强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深化执法规范,提升基层法治治理效能
1、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建立涉企检查 “提前对接、全程协同、事后反馈” 机制,全年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全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联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协调解决检查矛盾问题,维护涉企行政执法秩序,企业满意度 100%。
2、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梳理规范行政复议办理全流程,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决定,2025 年度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均落实到位,无被纠错情形;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潜在行政争议,从根源减少行政纠纷。
3、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开展: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 100%;强化行政行为合规性审核,对存在败诉风险的案件,通过调解和解撤诉方式结案,有效维护行政机关执法公信力。
4、完善执法制度保障体系: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复议应诉流程,由司法所联合街道法律顾问形成工作合力,全年完成法制审核事项,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同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强法治学习,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专题研究街道基层法治建设和 “八五” 普法经验提炼工作,召开 2025 年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暨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动员部署。组织中心组成员围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经济发展、民生服务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研讨,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街道干部法治培训,全面提升干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2025 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 “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重要位置,全年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带头参加法治学习、带头依法决策、带头依法办事。将法治建设与街道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形成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为全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领导保障。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标准要求,街道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1、信访隐患源头排查精准度不足:对直播电商、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新领域的信访隐患排查不够全面,未能完全实现风险隐患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根源在于排查机制针对性不强、网格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2、信访调解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面对部分复杂信访事项,调解效率偏低,调解员专业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专业调解力量也需补充,主要原因是专职调解员数量不足、业务培训频次不够。
3、法治建设特色亮点提炼不够:工作创新性和品牌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工作成效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宣传力度不足,未能充分展现街道法治建设特色。
四、2026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筑牢全民法治基础
严格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丰富 “线上 + 线下” 普法形式,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精准化、常态化普法宣传,全年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 12 次,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综合能力
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 4 次,不断提高综治工作能力与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执行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推动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履职能力。
(三)健全矛盾化解机制,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不断优化 12345 热线、网格上报、信访接待等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确保居民群众心声有处说、合理诉求有人应。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互补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引入律师、公证等专业力量参与调解,提升复杂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和专业化水平,依法依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秩序。
(四)聚焦问题补齐短板,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针对新业态、新领域信访隐患排查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扩大排查覆盖面,强化针对性、精准化排查,建立健全信访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实现风险动态清零。持续压实法治建设各环节责任,完善工作推进和督查机制,每季度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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