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来市中法院开展座谈交流活动

发布日期:2025-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

11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刘长霞一行4人,来我院与我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明,党组成员、副院长梁伟,以及行政审判庭相关负责同志开展座谈交流活动。

刘长霞介绍了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的改革变迁、机构设置和职责范畴,分析了我省涉金融相关纠纷的成因,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金融业保险业监管、规范涉金融保险行政行为、从源头整治涉金融纠纷的构想。我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明介绍了法院的整体情况和涉金融相关纠纷案件的情况,并从实际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出发,就加强信用卡办理、发放环节监管、加强网络小额贷款监管、发挥金融专业化调解组织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驻区机关和社会各界联系,做深做实府院联动,推动各类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撰稿人:张文静 审核人:李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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