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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市中区城市管理局
11370103553709271U/2025-4125321
市中区城市管理局
2025-01-22

济南市市中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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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济南市中区城市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全区城市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的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城市容貌管理与城市照明的标准和规定。

(三)承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牵头组织实施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临街建筑物外部装修、临街门窗变更,以及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非永久性搭建的监督管理。负责亮化责任单位提高主要道路、景观节点、公共活动场所亮化工作、商业牌匾日常监督和规范管理。负责城区道路保洁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区保洁应急事件处理。负责本辖区生活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负责本辖区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本辖区城市生活废弃物和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责任。组织实施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细则,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等散体物料运输、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扬尘治理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进行监督管理。对全区环卫设施的建设、拆迁、经营出让权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含济南市12319热线服务中心市中区工作站)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

(七)负责城市管理资金的管理使用。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公共服务项目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的标准化、智慧化、法制化和共治化水平。

(八)负责指导推进我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相关工作并进行监督考核。

(九)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

(十)承担行使城市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责任。

(十一)承担行使城市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和乱排水影响市容环境的行政处罚权的责任。

(十二)承担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的责任。

(十三)承担行使人防管理、房产管理、建筑管理、开发拆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责任。

(十四)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纠正,处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处罚不当和不作为行为。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备案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有关城管执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统一组织、调度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

(十六)负责本系统或领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建筑工程批后监管的职责分工。区城管局负责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移送的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对依法可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手续后,至封顶阶段主体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为城管执法部门查处未按审批建设行为提供相关资料。

2.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职责分工。区城管局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区政府批准集中的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单位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九曲庄路36号

联系电话

0531-87081124

邮政编码:

250000

公开(监督)电话:

0531-82078732(主要负责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妨碍市容市貌行为、夜间建筑施工造成噪声污染行为、违反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管理行为、造成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园林绿化工地扬尘污染行为、对城市家居及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及其附属设施张贴、涂写、刻画等影响城市容貌行为、对餐饮垃圾产生、收运和处理单位以及违法收运、处理餐饮垃圾行为、危害城市供水安全、违反城市供水管理行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园林、环卫、住建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冬夏令时一致)

Email地址:

szqcgj@jn.shandong.cn

网站地址:

http://www.shizho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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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区城市管理局

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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