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市中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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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0日在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张华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审计局对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21234”总体发展思路,以“深化提升年”为指引,坚决扛牢“二次创业”历史使命,顶压奋进、负重前行,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持续向好,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品质强区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提升政策效能,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加快释放财政政策效能,加强财源建设,全力稳固存量税源“基本盘”。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03亿元,增长4.41%,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亿元,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产,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
——强化支出管理,财政资金集约有效。预算执行工作有序推进,优先保障“三保”资金支出,科学统筹调度财政资金,强化绩效管理。2024年,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6%,增长6.65%。坚持习惯过紧日子工作方针,“三公”经费总量压减11.43%。
——坚持固优补强,民生福祉持续增进。2024年全区民生支出5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8.27%,卫生健康、教育、就业、养老、人居环境等民生支出需求得以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提高至每人每月198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提高至每人每月760元,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14元。
审计中,紧扣护航保障活力品质强区建设主线,对区财政局等7个部门(单位)进行了现场审计,延伸审计了30个单位,对77个预算单位进行全覆盖数据分析和疑点核查。对民营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政策落实,对建筑垃圾处置管理、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现状及医保基金使用等重点民生工作,对国企投资及绩效、重点项目推进等重点领域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深入揭示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重点揭示项目推进、政策落实、部门协同、项目资金匹配中的梗阻和障碍,推动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重点关注财政体制改革,突出在实现政策目标、强化绩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资金、资产、资源配置效率。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0.7亿元,总支出130.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4.26亿元,支出总计54.2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61亿元,支出6.43亿元,当年结余0.1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8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986万元,支出总计98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从审计情况看,财政部门加强收支管理,保障重点工作需求,实现了财政平稳运行。
(一)预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财政资源统筹方面。3个街道办事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2023-2024年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造成资金结余1478.21万元;1个单位存量资金盘活不及时,涉及资金47.05万元。
(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1个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未按规定执行;7个街道办事处绩效自评情况与实际预算执行情况不符;1个部门未及时将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涉及资金70万元。
(三)财政支持重大政策落实方面。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推进缓慢,“两新”项目资金未充分发挥使用效益;部分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1个产业园区实际工程进度与专项债券资金发行额度不匹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一是1个部门违规使用康复辅具费用支付服务费。二是1个街道办事处使用片区项目指挥部资金支付订报费用,涉及资金11.8万元。
(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一是1个单位“人防智能化系统”设备处于闲置状态,存在安全隐患。二是1个部门项目支出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精确,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未拨付,涉及资金37.33万元。三是康复中心管理缺位,服务不全面。四是1个部门存在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小组未包含采购人代表、验收报告中经办人与验收人未分离等问题。
(三)政策执行方面。一是1个部门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监管不到位、督导不及时,导致无法精准评估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1个部门中小学课后服务补助发放不规范。二是1个部门未建立社区康复联席会议制度,未建立托养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三是1个街道办事处垃圾收运体系管理不完善。四是1个街道办事处村集体债务化解率偏低。
(四)内控制度执行方面。一是4个部门单位、1个片区项目指挥部存在公车使用、合同管理等台账设置不规范的问题。二是2个部门和1个街道办事处合同履行存在失控风险,涉及资金98.22万元;3个部门合同签订不规范,涉及资金32.95万元。三是1个单位公职人员违规担任企业股东和监事。四是1个街道办事处大额支出未集体决策;1个部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及费用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五是1个街道办事处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账户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库存现金账实不符等问题,涉及资金212.85万元。六是2个街道办事处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财务问题,涉及资金296.49万元。
三、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渣土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率低;二是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机制不健全;三是跨部门协同效能不足,制度实行滞后;四是智慧管理系统运行效力不足;五是建筑垃圾处置工作落实不到位;六是渣土填垫农业种植类项目推进缓慢;七是3个街道办事处存在建筑垃圾历史遗留问题未处置的情况。
(二)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现状及医保基金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将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纳入卫生健康规划、未按时办结审批流程;二是对依法执业、人员廉洁从业、药品处方及病历管理等 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三是对医保基金使用上,存在重复收费、过度诊疗、分解住院、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涉及医保资金119.54万元;四是财务制度建立执行、药品进销存制度监督管理不到位。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环卫一体化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运作合同履行、管理机制不到位;三是未引导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参与建设项目,政策效果不佳;四是零星工程施工缺乏监管;五是未履行招标程序,未招先建,投标人涉嫌相互串通投标;六是私搭乱建工作台账设置不规范;七是人居环境治理存在区域差异,群众参与度不高。
(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运行机制不健全,未建立民营经济发展激励制度、民营经济政策跟踪落实制度、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二是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开展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分析工作,政策可行性不强,政策执行效果有待提高;三是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服务不完善,民营企业科技金融贷款比例偏低,部分服务平台功能未启用;四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五)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个别空气质量目标未完成,油烟油气检测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检测设备闲置未使用等问题;二是森林、绿地保护管理方面,存在绿地占用恢复和审批监管不到位,园林绿化合同、山体地质修复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水生态修复管理方面,存在工程项目涉嫌虚假招投标,部分项目未按程序开工;四是土地资源保护管理方面,存在4 处工程临时用地未恢复原用途,永久基本农田存在“非耕地”地块 ,违法图斑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六)重点项目推进及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设计概算未经审批、招标控制价编制早于概算批复时间;二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证、投标人涉嫌相互串通投标;三是部分项目合同订立不规范;四是施工图未经机构审查、施工资料不完备;五是项目拆迁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
(七)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上下联动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等政策资金未拨付到位;二是3家养老机构违规享受养老服务补贴;三是1个部门向已故人员发放2项补贴;四是个别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利用率低;五是老年助餐机构利用率低。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属国有企业投资及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外投资合规、收益、风险方面,3家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2家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投资力度不足,3家企业在投资效果及退出方面存在风险,1家企业层级压减不到位,1家企业资产闲置,2家企业项目招标管理不合规,1家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不合规,1家国有企业违规担任普通合伙人;二是出借资金合规性及担保可控性方面,1家企业未按约定时间收回本金及利息,3家企业未建立担保管理制度,1家企业担保业务规模超出规定,3家企业融资成本高。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部门单位及多所学校部分固定资产、12所学校企业捐赠物品未及时入账,涉及资金4421.35万元;二是4所学校食堂相关固定资产闲置,涉及资金130.3万元;三是2个街道办事处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104.62万元;四是1个街道办事处部分政府采购未履行验收手续、涉及资金48.29万元,1个单位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不规范、涉及资金2.4万元;五是1个单位的教学楼扩建项目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六是部分学校校园建设采购过程不规范,涉及资金193.4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服务保障。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推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持续落实民生政策,提升民生项目效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压紧压实管理主体责任,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真正用于补齐民生短板。
(三)加强部门绩效监管,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加强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领域监管,杜绝“围标串标”“钱等项目”等问题发生。
(四)强化重点领域监督,规范经济事项决策。强化政府投资领域监督,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统筹衔接,加强国有企业监督,规范企业融资和投资行为,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内控制度,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审计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围绕全区“向新起势年”总体部署和重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品质强区建设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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