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中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字号:
大 中 小
——2025年12月19日在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张华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高位谋划推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全区审计查出问题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审议意见。9月10日,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会议,安排部署全区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切实以审计整改提升管理水平、以经济体检提升治理效能。
(二)强化督促指导,狠抓责任落实。此次审计查出问题多,情况较复杂,整改难度大。区审计局坚持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全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审计整改专题培训,督促各部门(单位)围绕审计查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对账销号;印发《市中区预算执行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整改标准指南》,指导被审计单位优化整改路径、提升整改质效。各部门(单位)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截至目前,已建立完善制度83项。
(三)强化协同联动,提升整改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与区委办公室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区纪检监察等部门(单位)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整改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截至目前,审计报告反映的188个问题已整改153个,其中,立行立改的136个问题已整改134个,分阶段整改的33个问题已整改16个,持续整改的19个问题已整改3个,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3.28亿元,追回违规资金133.01万元,盘活闲置资金1478.8万元,下达审计决定1个,移送审计线索8件。
二、区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预算与资金统筹方面,通过将相关银行账户纳入系统监测范围、收回违规划拨资金与闲置运行补贴等方式,增强预算约束、激发存量资金活力;二是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通过修订预算管理制度、重新编报绩效自评表、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等方式,明确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重大政策落实方面,相关部门通过加快项目验收、推进施工进度、加快国债资金拨付等措施,确保“两新”项目与产业园区建设等政策有效落地。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通过规范支付审批、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等方式,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二是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通过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绩效指标、加快对企业资金拨付力度的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三是政策执行方面,针对教育、残联等单位发现的问题,通过压实责任、强化督导考核、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措施,坚决堵塞漏洞;四是内部控制方面,区市场监管局、四里村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通过修订公车使用、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控管理机制。
(三)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方面。关于资金使用率低、项目推进慢的问题,区城管局与区财政局建立常态沟通,优化预算编制和资金拨付,各街道加强项目跟踪与日常监管;关于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各街道制定巡查计划、建立问题台账,推动管理落实,有关监管失责问题区纪委已立案处理;关于跨部门协同与智慧管理不足的问题,完善了跨部门联合执法和数据共享机制,增加无人机巡查频次,有效提升监管能力;关于历史遗留问题,相关街道积极对接企业,共同推进整改,已初步形成部门联动、常态管控的工作局面。
2.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现状及医保基金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方面。关于未将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纳入卫生健康规划、依法执业、病历管理等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区卫健局将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等内容补充纳入《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每年开展医疗机构校验、人员综合业务培训,对有关医疗机构病历管理失责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关于存在重复收费、过度诊疗等问题,市、区两级医保部门已收回违规医保基金123.97万元;关于财务制度建立执行、药品进销存制度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医保局召开全区专题整改会,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并对相关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审计调查方面。关于环卫一体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区城管局加大城郊环卫工作力度,提升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农村保洁水平;关于未引导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参与建设项目、零星工程施工缺乏监管的问题,十六里河、兴隆等街道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引导村集体合作组织参与项目建设,帮助更多群众实现就业增收,兴隆街道制定管理制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跟踪审计,确保零星工程项目监管有力;关于违法违章私搭乱建台账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区城管局统一填写标准规范,加强对各街道业务指导,确保内容真实、证据链完整;关于人居环境治理存在区域差异、群众参与度不高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与相关街道办事处加强宣传教育、压实环境整治责任、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高群众参与度,确保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4.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方面。关于未建立民营经济政策跟踪落实制度、未开展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局按照省、市“三张清单”标准,形成本区一体化政策体系,与区财政局等部门开展政策落实评估,提高政策落实成效,积极开展全区民营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并探索建立全区民营经济运行分析数据库;关于民营企业科技金融贷款比例偏低的问题,区科技局已摸排有需求企业500余家,联系银行上门开展政银企对接,有效提升民企科技金融贷水平;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已出台制度、设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5.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方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检查整治,加强油烟设备联网检测,督促超标企业进行整改,出台措施强化对环保项目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关于森林、绿地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出台管理办法优化占绿流程,完善项目监督管理机制,规范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关于水生态修复工程虚假招投标、山体地质环境修复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移送区财政局处理。
6.重点项目推进及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方面。关于设计概算未经审批、招标控制价编制早于概算批复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局、区教体局已出台管理制度,强化工程全过程监管;关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问题,区教体局、市中城发进一步完善了招投标程序,对投标单位作出了限制参与投标的处理;关于部分项目合同订立不规范的问题,区水务局通过扣减合同资金额、停止招标代理合作、督促施工单位规范管理合同等方式,确保合同内容真正执行。
7.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上下联动审计方面。关于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等政策资金未拨付到位的问题,区民政局已采取“少量多次”的方式进行拨付;关于个别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利用率低、助餐机构利用率低的问题,区民政局通过“关停并转”优化社区养老设施布局,确保设施发挥作用,同时优化助餐点布局,建立困难老年人就餐台账,统筹保障就餐需求。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区属国有企业投资及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方面。关于区属国有企业审计发现的内控、投资及资产管理问题,相关企业通过健全制度、强化投资风控、规范决策流程、提高投资收益及投后管理、盘活闲置资产、压减国企层级等措施推进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关于出借资金及担保问题,相关企业已通过签订展期协议,制定出台担保管理办法、置换高息债降低融资成本等措施推进整改,进一步降低企业投融资风险。
2.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审计方面。相关单位通过资产登记入账、统筹调剂食堂资产、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三、未整改到位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截至目前,尚有35个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2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17个,持续整改类问题16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和持续整改类问题尚在整改期内,相关单位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上述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的成因复杂、牵涉面广,需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有的受资金因素制约较大,需逐步整改到位;有的涉及国企经营管理,需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完善。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对照台账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抓好整改。二是强化跟踪问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督促被审计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建章立制,补齐制度短板;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情况严肃追责,防止问题回潮反弹。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研究分析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制定问题防范提醒清单,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巩固整改成果,真正做到“治已病、防未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扛牢“二次创业”历史使命,立足经济监督职责定位,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活力品质强区建设。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