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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产业帮扶聊城市高唐县推动跨越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113701037059525546-A/2025-6645058
综合政务
市中政办字〔2025〕1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5-01-24
2025-01-24
有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产业帮扶聊城市高唐县推动跨越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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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产业帮扶聊城市高唐县推动跨越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中政办字〔2025〕1号


市中区、高唐县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中区、高唐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中区、高唐县政府同意,现将《济南市市中区产业帮扶聊城市高唐县推动跨越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市中区产业帮扶聊城市高唐县

推动跨越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强县产业帮扶弱县推动跨越提升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强县产业帮扶弱县推动跨越提升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125号)要求,结合市中区和高唐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强县产业帮扶弱县推动跨越提升”工作要求,发挥两地资源优势,以产业协作为重点,建立园区共建、协同招商、人才培训、项目推介等合作机制,促进产业转移、加强链式合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共同谋划实施一批优质合作项目,推动两地资源互补、优势相融,合力打造县域高质量合作发展样板。

二、因地制宜,落实落地重点任务

1.围绕市中区“十大产业链群”和高唐县“八大产业链”,梳理产业链全景图,明晰双方产业耦合关系。(责任单位:两地发展改革局)

2.针对两地产业链薄弱环节,依据市中区与高唐县的产业基础和优势资源,建立统一的产业信息共享平台和联络机制,将供需信息、产业转移信息和多方协作需求整合起来。政府发挥引导作用,促进两地在信息技术、能源、机械加工、食品加工等方面开展产业合作,支持两地科研机构提供技术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资金供给,畅通上下游产业链协同配套,促进两地重点产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两地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3.推动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山东新金融产业园、济中智立方等市中区园区与高唐县经济开发区结对共建。引导市中区占地规模大、要素受限的生产制造环节、新产品线,优先向高唐县经济开发区溢出转移。引导高唐县在市中区相关园区设立招商展示中心,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双方园区管理机构建立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通过园区运营公司经验交流、企业人才互换实习等方式推动两地园区资源高效对接、精准合作。(责任单位:市中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市中财金集团、市中城投集团、市中城发集团,高唐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唐宏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市中区与高唐县建立协同招商机制,共同策划招商项目,联合发布投资合作清单,协同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市中区对暂不具备落地条件的有效投资机会,通过召开对接恳谈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推荐给高唐县。(责任单位:市中区投资促进局,高唐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5.市中区与高唐县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在山东省现代中药研究院等市中区辖区内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高唐县协同创新中心”,为高唐县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推动山东省现代中药研究院等市中区辖区内的科技创新平台与高唐县中草药种植专业合作机构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协议,促进高唐特色产业发展。在高唐县建设“市中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鼓励市中区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到高唐县进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两地科技局)

6.鼓励市中区农业龙头企业到高唐县设立原材料供应基地或加工基地。支持高唐县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利用市中区黄河大集、“泉水人家”“花漾市中大集”等活动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帮助高唐县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高唐锦鲤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责任单位:两地农业农村局,市中区商务局,高唐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7.依托市中区英雄山文化市场,促进高唐县古玩市场、书画市场发展,拓展书画产品交流推广。市中区与高唐县共同组织旅游宣传、策划旅游线路等,推介高唐县文旅资源,举办“文化走亲”“精品文艺活动请进来”等活动,共促品牌宣传推广。(责任单位:两地文化和旅游局)

8.市中区依托金融产业优势,协调联合辖区金融机构通过银企对接、金融伙伴、上市培育等方式,帮助高唐县重点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并为高唐县符合条件的金融招商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市中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高唐县财政局)

三、齐心协力,用好用足支持政策

9.双方共同协调对接省直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省财政帮扶引导资金、财政股权投资、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先支持市中区—高唐县产业帮扶项目。市中区发挥区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推进“基金+招商”模式,对有股权融资需求、符合基金投资条件的优质产业转移项目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两地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税务局)

10.为市中区向高唐县转移的重点产业项目,协调争取省自然资源厅、聊城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责任单位:市中区自然资源局,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对市中区辖区产能整合腾出的能耗指标,依法依规优先用于高唐县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产业转移项目,确有能源消费替代指标缺口需求的,协调省级部门予以解决。(责任单位:两地发展改革局)

12.市中区协调辖区高校及科研院所以柔性引才引智方式支持高唐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高唐县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组织“科技特派员”深入高唐县开展现场指导、技术培训及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责任单位:两地科技局)

13.市中区与高唐县联合开展“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开辟产业转移引进人才“绿色通道”,专项协调解决市中区向高唐县流动人才的社保衔接、子女入学等问题。(责任单位:两地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组织保障

14.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市中区高唐县产业帮扶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产业帮扶事项,细化工作举措,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由两地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两地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两地发展改革局)

15.完善高层会商制度。两地区(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不定期进行互访,原则上每年至少举行1次高层会商,研究重大帮扶事项,提出推进帮扶的重点方向,指导和推动强县产业帮扶弱县工作。〔责任单位:两地区(县)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局〕

16.强化工作专班职责。两地对口部门(单位)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围绕高层会商、联席会议议定的帮扶事项制定具体计划,提出工作措施,全力推动有关事项落地落实。(责任单位:两地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税务局;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市中财金集团、市中城投集团、市中城发集团;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高唐宏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7.根据高唐县产业发展工作需要,结合市中区干部队伍建设实际,从经济管理等部门(单位)选派干部到高唐县相关部门(单位)、园区挂职。〔责任单位:两地区(县)委组织部〕

18.加强调度督导评估。每季度由两地发展改革局牵头对产业转移、协同招商、项目落地等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进行督导,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深入总结产业帮扶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典型案例,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努力在县域高质量合作发展中走在前、作表率。(责任单位:两地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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