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系统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方案》的文字解读
字号:
大 中 小
一、起草背景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2024年12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系统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4〕16号),要求在全市范围逐步落实零基预算改革。2025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案》(鲁政办字〔2025〕115号),鼓励各区县跟进改革。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制定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的具体措施,构建应保尽保、能省尽省、讲求绩效的预算管理机制。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1〕19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2〕8号)、《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等。
三、出台目的
通过零基预算改革,消除历史基数对预算编制的束缚,建立“以零为基、项目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实现财政资金从“保运转”向“促发展”的转变。优化资源配置,以“三张清单”为抓手,推动财政资金向民生保障、产业升级、城市治理等关键领域集聚,提升资金使用精准度。构建“事前评估—过程监控—结果应用”的全链条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深度挂钩,倒逼部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加强政府债务收支计划与预算的全口径编制,完善还本付息资金归集机制,确保财政可持续性。
四、重要举措
本方案围绕三大核心路径展开系统性布局,着力破解长期存在的预算管理难题,推动财政资源配置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
一是在资源配置与统筹方面,打破原有预算板块分割,推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保基金预算深度融合,实现全口径资金统筹与一体化管理。强化对上资金精准衔接,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专项资金的储备项目机制,提前布局符合政策方向的重点项目。严格规范非税收入及单位自有资金管理,超收部分统一纳入财政调配,短收及时对应调减支出;推动部门内部资金调剂优化,优先利用非财政资金保障基本运行。
二是在预算编制与审核方面,取消以往支出基数依赖,清理整合低效、过期政策,构建分类清单体系,并配套建立分层分级管理机制。实施支出项目分级评价制度,按照“ABC”三级进行分类:A级对应国家、省、市明确要求的必保事项;B级对应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任务;C级则为部门履职相关的一般性项目,依据财力空间依次安排。同步推行预算总额控制与分类保障机制,确保支出安排与区域发展重点相匹配。
三是在制度协同与支撑方面,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推动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加快构建覆盖广泛的支出标准体系,逐步实现预算编制标准化、透明化。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对新增及增长较快支出实施反向评估。拓宽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统筹利用政府债券、引导基金、金融工具等资源。规范民生政策出台与调整程序,建立备案审核机制,控制政策提标扩面。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推动预算管理全流程信息化,保障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五、与上级政策异同点
相同点:
1.均以零基预算理念为核心,打破支出基数依赖。
2.均强调预算绩效管理、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民生政策可持续性。
3.均要求加强上级资金统筹与项目储备管理。
不同点:
1.细化程度:本方案结合区域实际,提出“三张清单”分级管理、支出排序“ABC”分级等创新举措,操作性更强。
2.民生政策管控:在遵循上级“不提标扩面”原则基础上,增加新增政策审批、备案及影响评估等环节,管控更严格。
3.资金统筹范围:除上级转移支付外,明确将非财政拨款结余、单位收入调剂等纳入统筹,财力挖掘更深入。
技术保障:强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全流程线上实施,提升管理效率。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31-51806807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