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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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关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政府工作规则》需要根据形势变化和上级提出的各项新要求进行修订调整,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最新出台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在认真研究审修和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政府工作规则》(审议稿),按照工作程序,需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二、修订目的、修订依据及修订过程
修订目的:贯彻落实上级最新要求,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修订依据及修订过程:区政府办公室于5月上旬正式启动《政府工作规则》的修订工作,认真研读分析了最新出台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上级各项要求和我区实际,对区政府系统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各项职能和各类工作要求逐一进行修订完善,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征求了区级领导同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撰写形成了此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规则》。
三、主要框架内容
《政府工作规则》共分十三章。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主要明确了制定依据以及区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第二章为组成人员职责,共7条,明确了区政府的组成人员,对其职责作出了相关规定。
第三章为政府职能,共7条,对政府全面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四章为政府决策,共10条,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
第五章为依法行政,共5条,确定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以及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等内容。
第六章为政务公开,共4条,就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第七章为监督制度,共6条,就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监察、审计监督以及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八章为会议制度,共16条,规定了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区长碰头会议、区政府学习制度等各项制度。
第九章为公文处理,共15条,明确了区政府公文报送、审批、签发以及收文办理、发文办理等各项程序,并对政务信息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第十章为政务活动,共4条,就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政务、外事活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举办的活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十一章为督查落实,共4条,就大力加强政府督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十二章为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共14条,就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大兴调查研究安排部署、严格遵守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十三章为附则,共2条,确定了《政府工作规则》的适用范围及施行日期等事项。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结合区政府常务会议对《政府工作规则》(审议稿)内容的修改意见,充分衔接上级各项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需要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对《政府工作规则》(审议稿)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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