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里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区委、区政府的领导,行使区委、区政府赋予的职权。基本职能是: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和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本地区的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 (三)突出抓好城市管理,对市容卫生、城市绿化、环境保护、物价及节水等依法进行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四)组织、领导、协调本地区政法管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以及法制、行政复议等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社会事务工作,加强村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事业,为繁荣经济、方便群众,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 (六)做好本辖区内所有单位、村居民的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指标。 (七)加强对企业的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工作,指导集体企业的改制和民营企业的发展,促进经济振兴。加强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各类税源建设和引进工作,不断扩大税源,增加财政收入,完成上级下达的财政税收计划,搞好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八)认真落实上级惠农政策,组织引导农民发展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九)根据上级及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做好征兵、兵役登记、民兵训练、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老协、老龄、文化宣传、基层党校工作。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统战对台、工商联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