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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

    一、招聘单位

    山东技师学院是全国第一所经省级政府正式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技师学院,是培养技师(预备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的摇篮,直属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院创建于1980年,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全国首批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全国首批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集训基地、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冠军单位、首批山东省技工教育优质学校、省级文明单位。

    学院坐落在美丽的泉城济南,现有章丘主校区和燕山校区,总占地1200亩。设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文化创意、数字技能、现代服务、公共教育等6个二级学院,开设3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3万人。

    二、岗位要求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8人,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9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7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初级岗位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以后出生),副高级岗位在50周岁以下(1975年7月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其他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的专项招聘岗位。

    三、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四、招聘流程及应聘方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技师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缴费、打印准考证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09:00至2026年7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7月15日11:00至2026年7月21日18:00

    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录学院官网报名,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上传完整的报名材料后提交报名岗位。如个人信息或上报材料或研究方向不符合专业要求,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人员在学院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学院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6年7月21日16:00后,学院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等,后果自负。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通过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2.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初审时间:2026年7月15日11:00至2026年7月21日18:00学院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笔试缴费、打印准考证

    笔试缴费时间:2026年7月15日11:00至2026年7月22日20:00。教师1、教师2、教师3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必进行笔试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时,须在“是否享受减免考务费”栏选“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减免考务费。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此栏选“否”并正常缴费。

    减免考务费所需上传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页上传)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7月24日10:00至2026年7月26日10:00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根据学院通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山东技师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考试费用。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教师1)和高技能人才岗位(教师2、3)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7月26日09:30-11:3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只考一科,主要考查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天内在学院官网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开考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缴费

    (1)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开考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教师1)根据实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且缴费成功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高技能人才岗位(教师2、3)按照开考比例1:3,根据实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且缴费成功情况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院官网发布,不再单独通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参加笔试的岗位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递补的截止时间为面试之日前一天的9时,届时不再递补。

    面试人选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并能够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并于2026年7月15日前取得。

    ③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参加面试,并应于2026年9月30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⑤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应于2026年7月15日前取得)。

    ⑥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入党时间要求为2026年7月15日前,开具的党员证明六个月以内有效)。

    ⑦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研究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⑧招聘岗位对本科专业另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应于2026年7月15日前取得)。

    ⑨招聘岗位有大赛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技能大赛的类别、获奖名次等证明材料(应于2026年7月15日前取得)。

    ⑩面向残疾人专项招聘的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应于2026年7月15日前取得)

    ⑪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山东技师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⑫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职称聘任文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毕业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学院留存;其他证明等佐证材料均需原件,学院不再退回。

    (2)面试缴费

    时间:以学院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学院发放面试通知单等相关材料。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简化程序的岗位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面试包含试讲、答辩两个环节(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试讲采取指定内容的方式进行,面试前三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要求、试讲参考教材等相关事宜。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0%:60%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简化程序的岗位出现面试成绩(总成绩)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根据学院实际,我院此次公开招聘先体检后考察,并等额组织。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清查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技师学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咨询电话:0531-81291080(工作日:08:30-11:30  13:30-17:00)

    缴费系统技术服务电话:95193

    监督电话:0531-81292269

    六、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技师学院

                                                                                                    2026年7月13日

     

    ▼扫码下载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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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7-16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2

    根据济南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济人社发〔2017〕110号)规定,经审核,拟同意给予武东妮等155名企业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6年7月 8日至2026年7月 1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向本区(县)人社部门反映。公示无异议的,于本月下旬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社会保障卡金融区。

    业务咨询:51806980    监督电话:51806970

     

     附件:2026年度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名单(6月份).xlsx

     

     

                                                                                  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8日


    : 2026-07-08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3

    1.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2.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1.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给予岗位补贴。

    享受条件: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

    补贴标准:由区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况适当延长。

    流程材料、经办渠道:

    (一)发布公告。由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社会发布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公告。

    (二)报名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向村提出申请。

    (三)民主评议。村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有意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民主评议。

    (四)审核公示。街道发布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区县审批。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拟聘用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审批。

    (六)签订协议。由用人单位与聘用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岗前培训。

    (八)安排上岗。

    办理期限:现场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在工作日即时受理,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办理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5号)

    咨询电话:市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31-51806981

     

    2.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对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给予岗位补贴。

    享受条件:符合条件的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

    补贴标准:

    (一)社会保险补贴: 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在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岗位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

    流程材料:

    (一)办理流程。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材料及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在岗人员信息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数据比对结果核实无误后,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申请材料。用人单位填制、汇总《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 、《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向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资金发放申请。

    经办渠道: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市级补贴资金实行按季度拨付,用人单位补贴的申请、审核和发放时间由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咨询电话:市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31-51806978


    : 2026-07-06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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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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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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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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