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拟履行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承办单位 | 制定背景 | 决策概述 | 预期目标 |
1 | 《济南市市中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 《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工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 1.拟于2024年5月至6月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 2.拟于2024年8月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论证和风险评估。 3.拟于2024年10月履行合法性审查及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 2024年10月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济南市委、市政府印发《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工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各区县落实执行。同时,我区工业发展形成一定规模和基础,为进一步提高工业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比例,推动工业加快转型升级不断开创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品质强区提供坚实产业支撑。 | 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纵深推进都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和数字经济引领战略,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轻型化为主攻方向,聚焦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链群,深入实施制造业优化升级、数字经济提级赋能、优质企业攀登倍增、绿色发展能级提升、产业生态优化提升五大行动,加力推动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 到2026年,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突破200亿元,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步提升,信息传输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装备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等重点产业规模总量突破400亿元;先进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50%;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达到50%以上;亿元以上企业群体持续壮大,5亿元以上企业达到7家以上;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等优质企业群体持续壮大;初步建成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产业结构优、集聚水平高、融合程度深、绿色低碳安全、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
2 |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设“非遗名城”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22〕55号) | 1.拟于11月前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论证和风险评估。 2.拟于12月履行合法性审查及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 2024年12月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拟出台区一级实施意见。 | 健全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 | 深入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升系统性保护水平,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有效保护,传承活力明显增强,工作制度更加完善,传承体系更加健全。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2023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调整情况的通知
市中政字〔2024〕1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以及《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87号),现将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同时调整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适时将所承担的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1.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主要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济南市市中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4年8月 |
2 | 《关于进一步加强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 实施意见》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9月 |
附件2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主要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3年11月 |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拟决策时间 | 完成时限 |
1 | 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济南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国办〔2020〕23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28号)。 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1号)。 4.《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市中政办字〔2020〕13号)。 5.《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通知》。 6.《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1.2022年10月27日,由区发改局组织专家评审,出具了《关于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完成项目立项。 2.2022年11月15日,由区政法委牵头,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调查,并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风险等级评估,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3.预计2023年8月通过市中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 2023年5月 | 2023年12月 |
2 | 市中区园林绿化品质提升PPP项目 | 济南市市中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 《济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济南市“十四五”园林和林业绿化发展规划》、《济南市公园建设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关于完善绿道服务配套设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 1.2023年7月,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因国家政策影响,ppp全面停库清理审查,未能完成发改专家评审论证及立项批复工作。 2.2023年8月,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期工作,因国家ppp政策影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调查工作终止。 3.受国家ppp政策影响,市中区园林绿化品质提升ppp项目暂停,项目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计划终止。 | 2023年7月 | 项目暂停 |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拟决策时间 和计划 |
1 | 制定出台《济南市市中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实施细则》 | 区教育体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体群字〔2017〕61号)、《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济南市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管理办法(试行)》(济体字〔2021〕2号)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的规定 | 2022年10月 |
2 | 设立市中区省级经济开发区 | 区发展改革局 | 《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园区梳理规范的通知》(济发改工业〔2022〕12号)、《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园区梳理规范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1155号) | 2022年12月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2021年4月26日,区政府公布了《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对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承办的《2021年市中区旧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调出目录。
附件: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一、事项名称:市中区新型综合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承办部门:区城管局)
二、事项名称:兴隆公园建设项目(承办部门: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三、事项名称:2021年市中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承办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程序 | 拟决策时间 和计划 | 会议审议 | 决策预公开 | 决策结果 |
1 | 市中区新型综合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 区城管局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的规定 | 2021年底立项。 | 会议审议: 区政府召开第84次常务会议 | 意见征集公告 | 决策结果信息 |
2 | 兴隆公园 建设项目 | 区园林绿化 服务中心 | 2020年10月立项,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开工建设。 | 意见征集公告 | 决策结果信息 | ||
3 | 2021年市中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区住房城乡 建设局 | 2021年2月立项,力争2021年4月底前开工,确保2021年12月底全面竣工。 | 意见征集公告 | 决策结果信息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
市中政字〔2021〕1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的规定,现将区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同时调整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适时将所承担的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1.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事项名称:市中区新型综合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承办部门:区城管局)
二、事项名称:兴隆公园建设项目(承办部门: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三、事项名称:2021年市中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承办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事项名称:2021年市中区旧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承办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附件2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
一、事项名称:济南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承办部门:区发展改革局)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规定,现将区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适时将所承担的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日
附件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主要承办单位 | 会同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和计划 |
1 | 济南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 区发展改革局 | 各街道、区直各部门 | 2019.12-2020.3,组织开展前期研究; 2020.4-2020.6,开展专题调研成果和《基本思路》汇报,组织开展专项规划编制; 2020.7-2020.10,起草《规划纲要(初稿)》; 2020.11-2020.12,组织全区开展“十四五”规划大讨论,并修改完成《规划纲要(草案)》; 2021.1-2021.3,《规划纲要(草案)》正式提交区人大审议;全力做好区“十四五”规划面向社会的宣传和解读。 |
2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 | 区人民医院 | 区疾控中心 | 2020年立项;2021年开工建设。 |
3 | 济南市望岳康体公园项目 | 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 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协调服务中心 | 2020年6月完成立项、规划、勘察、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7月开工建设,建设期9个月;2021年3月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
4 | 济南市市中区敬老院建设项目 | 区民政局 | 区人民医院 | 2020年进行项目规划、勘察等前期准备工作;2021年立项建设。 |
5 | 济南市市中区车辆管理所建设项目 | 市中交警大队 | 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区财政局、相关街道及部门 | 2020年底立项;2021年开工建设;2022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